
机关事务管理局2辆公务用车拍卖
保山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处置公务用车拍卖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保山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云南远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对该局两辆公务用车向社会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情况: 序号 车辆品牌 车辆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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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的 介 绍
保山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处置公务用车拍卖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保山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云南远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对该局两辆公务用车向社会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情况:
二、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拍卖法》规定的条件:
1.竞买人为单位(公司)的,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竞买人是个人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诚实守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
2. 竞买人报名时间须交纳竞买保证金,有意向竞买者须交纳每个标的10000.00元(壹万元整)保证金,保证金交纳账户名称: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山隆阳区支行,账号:100764695070010002,在交纳保证金时,须在银行凭证备注栏中写明竞拍标的名称、标的编号等有关信息。(以指定银行账户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或延迟,恕不办理);注: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或其它情况,错过报名时间,责任自负。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27日起至2018年10月15日(每日9:00起至17:00止,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南路152号三层。
四、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1. 展示时间: 2018年9月27日起至2018年10月15日(每日9:00起至17:00止,节假日除外)。
2. 展示地点: 标的物所在地 (保山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局联系电话:15087560757)。
五、参加拍卖的竞买人须提交资料及交款方式:
1.单位(公司)参加拍卖的,须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
2.个人参加拍卖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须到指定银行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带银行盖章的回单复印件一并到报名地点办理拍卖的竞买手续。
3.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3日内交清成交款(须在交纳成交价款用途栏注明:姓名+拍卖成交款,如:王强拍卖成交款)。逾期或延迟,按照每日应缴款项的10%收取滞纳金。
六、拍卖注意事项:
1. 竞买人于拍卖会半小时前到达现场,迟到或缺席责任自负,凭报名手续(竞买保证金存款凭条、竞买登记表和身份证原件等)领取竞价号牌后在会场就座参加拍卖。
2. 竞买人未拍卖成交的保证金于拍卖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3.买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须到拍卖公司办清成交手续后再全额无息退还;拍卖佣金为拍卖成交价的5%;竞买保证金不冲抵拍卖成交款和佣金;拍卖成交款和佣金按照“各交各款”的方式进行。
4.买受人拍卖结束后,拍卖车辆的一切税费及其他可能存在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拍卖时间及地点:
1. 拍卖时间: 2018年10月16日15 时00分。
2. 拍卖地点: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传媒中心二号楼4楼第一开标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拍卖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保山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保山日报》、《云南远大拍卖网站》上发布。
委托单位:保山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15087560757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南路78号
拍卖机构:云南远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875-2191177 15987518777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南路152号三层
监督电话:
保山市财政局: 0875-2216630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0875-2120150
云南远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处置公务用车拍卖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保山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云南远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对该局两辆公务用车向社会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情况:
序号 | 车辆品牌 | 车辆型号 | 车牌号 | 购置时间 | 拍卖底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1 |
大众 |
迈腾牌FV7187TAT |
云MM1975 |
2007.12.19 |
4 | 1 |
2 |
大众 |
帕萨特牌SVM7183TJD |
云MGW032 |
2010.7.21 |
5.2 | 1 |
二、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拍卖法》规定的条件:
1.竞买人为单位(公司)的,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竞买人是个人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诚实守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
2. 竞买人报名时间须交纳竞买保证金,有意向竞买者须交纳每个标的10000.00元(壹万元整)保证金,保证金交纳账户名称: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山隆阳区支行,账号:100764695070010002,在交纳保证金时,须在银行凭证备注栏中写明竞拍标的名称、标的编号等有关信息。(以指定银行账户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或延迟,恕不办理);注: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或其它情况,错过报名时间,责任自负。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27日起至2018年10月15日(每日9:00起至17:00止,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南路152号三层。
四、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1. 展示时间: 2018年9月27日起至2018年10月15日(每日9:00起至17:00止,节假日除外)。
2. 展示地点: 标的物所在地 (保山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局联系电话:15087560757)。
五、参加拍卖的竞买人须提交资料及交款方式:
1.单位(公司)参加拍卖的,须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
2.个人参加拍卖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须到指定银行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带银行盖章的回单复印件一并到报名地点办理拍卖的竞买手续。
3.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3日内交清成交款(须在交纳成交价款用途栏注明:姓名+拍卖成交款,如:王强拍卖成交款)。逾期或延迟,按照每日应缴款项的10%收取滞纳金。
六、拍卖注意事项:
1. 竞买人于拍卖会半小时前到达现场,迟到或缺席责任自负,凭报名手续(竞买保证金存款凭条、竞买登记表和身份证原件等)领取竞价号牌后在会场就座参加拍卖。
2. 竞买人未拍卖成交的保证金于拍卖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3.买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须到拍卖公司办清成交手续后再全额无息退还;拍卖佣金为拍卖成交价的5%;竞买保证金不冲抵拍卖成交款和佣金;拍卖成交款和佣金按照“各交各款”的方式进行。
4.买受人拍卖结束后,拍卖车辆的一切税费及其他可能存在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拍卖时间及地点:
1. 拍卖时间: 2018年10月16日15 时00分。
2. 拍卖地点: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传媒中心二号楼4楼第一开标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拍卖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保山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保山日报》、《云南远大拍卖网站》上发布。
委托单位:保山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15087560757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南路78号
拍卖机构:云南远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875-2191177 15987518777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南路152号三层
监督电话:
保山市财政局: 0875-2216630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0875-2120150
云南远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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